为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激发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形成爱学习,重技能的良好氛围,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我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的规定,经校务会决定建立学生奖励制度。
一、奖项设立和比例:
1、集体奖 设先进班奖,按在校班级的20%比例评选。
2、个人荣誉奖励 设优良学生奖,其中有:
(1)三好学生:按考核条件评选,人数不限;
(2)良好学生:按考核条件评选,人数不限;
(3)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
(4)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3、奖学金 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按在校学生人数1%比例考评;
(2)二等奖学金:按在校学生人数2%比例考评。
二、评选时间和奖励标准:
1、评选时间: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7—8月。
2、奖励标准:
(1)先进班:按班级人数10元/人给予奖金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2)优良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填表入档,对在校期间连续两次评为“三好学生”的,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在就业上给予优先推荐。
(3)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800元/人,二等奖学金为500元/人,并书面通知家长以减免学费形式支付,学生不直接领取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级条件
1、班级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课堂纪律良好,在多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具体表现为评为“文明宿舍”次数多、课室卫生、课室布置情况等)。
2、班级学生尊敬老师,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精神面貌好,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良好,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指正。
3、学习气氛浓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实习勤学苦练,成绩优秀学生较多(具体表现为三好学生和良好学生人数较多)。
4、班级学生劳动积极,态度端正,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吃苦耐劳,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
5、无严重违法违纪情况和重大责任事故。
(二)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思想进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指正,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用功刻苦,积极思考问题,积极参加生产实习,勤学苦练专业操作技能,并取得优良成绩,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文明生产。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讲究卫生。
(三)良好学生条件
1、遵守学校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举止文明,穿着整洁,诚实守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勤学苦练,努力掌握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讲卫生、爱清洁,值日工作认真负责,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严格要求自己,各方面起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表现突出,工作能力强。
2、能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经常和班主任沟通交流,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责任心强,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3、关心班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协助学校维持好学习、生活秩序,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指正。
(五)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和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努力工作,协助学校或班级出好黑板报,协助学校搞好广播室、图书室工作,在学校、班级各项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参加护校工作,敢于社会上或校外人员进入学校蓄意滋生闹事。
3、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积极作用。
(六)具体考核指标
类 别 操行分不低于(分) 劳动成绩不低于(分) 平均成绩不低于(分) 单科成绩不低于(分) 迟到、病假少于(节) 早退、旷课少于(节) 事假
三好学生 90 85 80 75 8 0 20
良好学生 90 85 75 70 10 0 20
优秀干部 90 85 70 65 10 0 20
积极分子 85 85 — — 10 0 20
(七)奖学金条件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以及对学生刻苦学习、办学声誉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特对评选条件规定如下:
1、获得优良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2、必须自愿报名参加奖学金考核。
四、评定办法
1、以教学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全班学生学习各奖项的评比条件,宣传奖励制度,提高学生竞争意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评选时严格按条件提出该班候选人名单并在全班通过,由候选人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2、由教务科组织按专业、年级抽出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应知、应会)各一门于每年5月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评出奖学金初定名单。
3、由学生科、教务科、实习工厂和班主任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审议初定名单。
4、校务会议审核,校长批准。
5、每学年9月公榜并举行隆重师生大会,由校领导给予表彰奖励。
五、说明
1、每人最多获两项优良学生奖励,并且获得三好学生奖励的不再参加良好学生评比,获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的不再参加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比。
2、本制度解释权为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