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并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2、考生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凡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考试时,考生应带好必需的文具;不准带书籍、稿纸、讲义、资料等物入场,如已带来,必须交到监考教师处,考完后认领取回;考试中间不准上厕所。
4、考试开始后应静听监考教师宣读试题和宣讲注意事项,如对考卷中字、图不清处,待教师讲完后,举手提问。
5、考试完毕后,将试卷反扣在课桌上,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离场。
6、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纪律,严禁交头接耳,严禁作弊,严禁扰乱考场秩序,违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或给予扣分、试卷作废等处理。对情节严重者,要另给予纪律处分。
7、考生要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监考人员争吵,凡争吵者立即清出考场。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清理考场,整理试卷,以防缺少遗失,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交教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