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仪容仪表是校风校纪,个人精神面貌,内在素质、修养的集中体现,为拓展学生的素质品行教育,对学生仪容仪表规范如下:
一、男生不准留长发、剪光头,以西装、短发、穗发为主,前额不能遮眉,两耳裸露不能遮盖,后脑勺不能过领。女生头发不宜过长,工厂实习要戴工作帽。不能有怪异表现,例如:长短 不一或留一、二束。
二、女生一律不准染发(除黑色)或少许漂染.
三、不准留长指甲、男生不准留胡须。
四、不准戴饰物,例如:项链、项坠、手链、脚链、耳环,女同学过余夸张的头饰等。或在肢体上的其他饰物。
五、肩膀以下不准刺青。
六、上课、集会不准穿拖鞋、带手机。
七、着装要整齐,不准穿奇装异服或过余裸露的衣服,校园运动不准光膀子、要穿运动短衣裤。
八、以上规定,同学们应当严格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保管、强制规范、纪律处分,直至责令退学。